(原标题: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23日,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在株洲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