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实际岗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责任、风险及经营业绩挂钩。薪酬与考核结果、公司业绩挂钩,绩效薪酬部分可延期发放。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地区水平、通胀、业绩等情况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并在特定情况下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