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自2026年2月25日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新增委托理财金额达11.9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相关理财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产品主要为固定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受托方包括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理财事项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