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业绩初步公告,并对重大事件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制度还规定了内幕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财务内控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