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锁定、买卖申报、信息披露及责任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同时要求遵守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