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结构方面,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差旅费用据实报销。薪酬发放与绩效评价挂钩,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薪酬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