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因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工作变动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1,360.61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确定。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