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关于威帝股份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形进行核查。截至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亦未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