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米旭明先生、于洪宇先生、王冠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