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规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法定情形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临时提案可在会前十日提出。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保障股东表决权。表决结果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