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相关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薪酬调整参考行业薪酬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公司对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