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拟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谅解备忘录自愿性公告)
于2026年3月30日(交易时段结束后),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Hony Capital Group Limited(“潜在认购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拟由本公司向潜在认购方或其联系人发行本金约人民币15亿元(约港币16.97亿元)的可换股债券,该债券可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潜在认购方通过全资持有的United Strength Upward Limited间接持有New Glory Management Limited 50%权益,而后者全资拥有New Glory Fund L.P.,该基金为本公司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4.86%。本次拟议可换股债券发行将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章关于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董事认为,此次发行有助于为集团提供及时资金用于现有债务再融资及部分偿还,缓解流动性压力,改善资本结构,并支持业务可持续发展。截至公告日,双方尚未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