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高阶主管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2026年3月起施行。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依据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发放。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公司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时,如董事、高管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须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存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或重大过失的,可追回已发薪酬或停止支付。薪酬可根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业绩、个人表现等因素调整。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