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管理遵循公司长远利益、权责利对等、绩效挂钩及市场竞争原则。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由股东会决定,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按岗位和绩效确定薪酬,不另领董事津贴。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亏损时,董事、高管薪酬变动须说明合理性。若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溯调整并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适用至2026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