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港仔机器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0)发布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文件,该文件经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决议修订并采纳。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须不少于三名,其中大多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秘书由公司秘书出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可通过电子方式举行,决议须获过半数成员通过,书面决议在全体成员签署后同样有效。提名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评估董事委任与继任计划;物色合格董事人选;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有权获取足够资源及独立专业意见,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成果。委员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有关其工作的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