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组织章程细则的建议修订)
上海壁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议修订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促进规范运作。本次修订涉及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及第一百二十九条。其中,第六十二条将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期限统一为会议召开十五日前;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需于会议召开至少十四日前送达,会议文件则需在至少三日前送达全体董事;第一百二十八条删除关于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召开临时董事会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将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通知期限由五日缩短至三日。上述建议修订须经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组织章程细则继续有效。相关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公司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