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该等售后回租合同)
于2026年3月30日(交易时段后),喜相逢集团(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或其若干附属公司(统称承租人)与出租人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订立该等售后回租合同。据此,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转让租赁资产,总代价约为人民币5,297,856.91元,并向出租人租回该等资产,租期为48个月,总租金约为人民币5,798,861.76元,其中含利息约人民币501,004.85元。租赁期满且债务清偿后,承租人可按每辆1元的名义代价购回资产。该交易与自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3月26日期间订立的1,042份先前售后回租合同合并计算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黄伟先生作为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为相关负债提供最高达人民币472,500,000元的担保,该担保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90条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