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建议采纳新的组织章程细则(「新组织章程细则」),以更新现有章程内容。主要修订目的包括:(i)配合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关于实施库存股份制度及通过网站发布公司通讯的默示同意机制的相关修订;(ii)符合《上市规则》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允许股东通过虚拟会议科技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以及以电子方式提交委任代表指示、接收通知和收取款项(如股息);(iii)纳入内部管理优化措施,提升股东大会召开及其他公司事务处理的效率;(iv)删除禁止董事就其拥有重大权益事项投票的“5%权益门槛”,以与《上市规则》保持一致。该建议将作为特别决议案于2026年6月2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供股东考虑及表决。相关通函及年报将适时发送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