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业绩公告)
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年度收入约31.96亿港元,较上年33.59亿港元有所下降。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4.28亿港元,较上年5.48亿港元减少。若不计来自按公允价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列账之权益工具派发的特别股息约3.05亿港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常性溢利约为3.21亿港元,同比增长7.4%。每股基本盈利为39.89港仙,末期股息建议为每股8.82港仙,连同中期股息,全年总股息为每股14港仙,维持不变。集团六大业务分部包括公用设施、医药、酒店、机电、港口服务及升降机及扶手电梯。医药分部收入增长3.4%,酒店分部利润增长57.5%;机电业务亏损收窄,热能业务因补贴减少及销量下滑出现亏损。投资方面,联营公司泰达电力贡献溢利6,280万港元,天津港发展及奥的斯中国分别贡献约1.4亿港元及1.97亿港元。董事会已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将于股东周年大会审批后派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