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天津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由董事會於2011年12月13日採納,並於2013年9月26日、2018年12月6日及2026年3月30日修訂。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會議法定人數為三名成員,其中兩名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邀請其他董事或外部專業顧問出席提供意見。職權方面,委員會獲董事會授權索取資料及聘請外部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協助制定董事會技能表,就董事會變動提出建議;物色合資格董事人選並考慮多元化因素;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監察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的執行;評估各董事的時間投入與履職能力;並遵守相關法規及章程要求。相關職責構成公司提名政策。會議紀錄由秘書保存,並供董事查閱。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決議,主席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