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的通知信函及指示回条)
龙 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960)通知非登记股东,有关2025年度中期股息以股代息计划的通函(本次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已刊登于公司网站www.longfor.com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将通过邮寄方式向非登记股东发送该通函网上版本的发布通知。为支持电子通讯,公司建议股东联系其股份持有的中介机构(如银行、经纪、托管商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电邮地址以便接收电子版公司通讯。若股东希望收取本次及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印刷本,须填写本函背面的指示回条,并使用随附邮寄标签寄回至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该选择将持续有效,直至另行通知或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为止。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热线(852) 2980 1333或发送邮件至longfor-ecom@vistr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