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载列《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全文,供投资者参阅。该办法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建立责权明确、奖惩分明的机制。薪酬管理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并需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基础,并可能实行递延支付。对于外部非专职董事,公司发放年度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管按其职务领取相应报酬。若相关人员因被监管处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重大损失、违反勤勉义务等情况,公司可追溯调整已发薪酬,并减少或追回绩效薪酬。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