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邹国强、李晓慧、姜省路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确认,三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报告出具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