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自2026年3月起生效。該規則明確審計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核公司財務信息及其披露、監督及評估內外部審計工作、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與風險管理體系、監督關連交易、提議聘任或更換外部審計師,並就相關事項向董事會報告。委員會由五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會議須有三分之二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公司審計部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會議議題的準備與支持工作。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負責召集會議及向董事會報告工作。規則還明確了會議召開、表決程序、利益衝突迴避、文件保密等具體要求,並規定本規則與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不符時,以最新法規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