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99)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通过决议,建议修订《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涉及两条条款:一是在“许可项目”中新增“热力生产和供应”内容;二是在第四十三条中明确公司可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供股东参加股东会,并允许股东以电子方式投票表决。其余公司章程条款保持不变。该等修订将提交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形式审议批准。修订后的章程将于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相关决议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章程继续有效。有关修订详情将载入股东周年大会通函及通告,并按上市规则要求适时发送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