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均未发现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母公司、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比例均为100%。公司已建立涵盖组织架构、资金清算、采购付款、销售收款、信息披露等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优化信息系统与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