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意见)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告格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编制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其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形。该专项说明仅用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会计估计变更信息披露文件,未经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作其他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