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晶艺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已披露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提示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影响权属转移的实质性障碍,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际控制标的公司,有助于提升资产完整性及经营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有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