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电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内容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处理、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方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