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完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的机制,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办法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实行年度绩效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审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对存在违规、失职等情形的人员,可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