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在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建议、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协助董事会编制技能表及制定继任计划等内容。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如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