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财务负责人及审计委员会参与,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董事、高管须勤勉履职,发现违规占用情形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法律措施。对协助或纵容资金占用的责任人将给予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