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参股企业及外派人员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参股企业及外派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参股企业管理及外派人员履职。制度明确参股企业为持股不超过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合作共赢、强化管控、主体责任原则。公司对参股企业股东会事项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外派人员负责董事会议事决策并事后备案。发展部负责外派人员监督管理,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提名与任免。外派人员须勤勉履职,定期述职,报告重大事项。公司加强财务、风险、无形资产管理,严控担保与非主业投资,推动低效无效股权退出,并按规定履行审计、评估和产权交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