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当年盈利且符合法规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进行中期分配。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参与。如需调整分红政策,须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