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2026年3月27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债券产品。授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目的是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组织实施。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财务部门日常监控、法务部门合同审核、内审部门审计监督,以及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