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核算销售费用的行为,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及多计或少计利润金额重大。陈培、夏文、王昱等12名当事人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