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因城市发展需要,拟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协议书》,涉及房屋建筑面积19,625.73㎡,土地使用面积19,591.70㎡,补偿款总额为84,759,811.47元。本次征迁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补偿款分四年支付完毕,协议约定乙方在签约后1个月内腾空并交付房屋及土地,相关产权证件将予以注销。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