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劳动合同及绩效考核确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表现挂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建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