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韩方明、董中浪、毛志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