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因海外业务占比提升,进出口业务涉及外汇结算,为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风险控制措施,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旨在规避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