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曾宪芬先生、刘登清先生、苗兆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三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有关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公司秘书马金儒于北京代表董事会刊发该公告,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