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500万元,用于大连齐化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了专项说明,包括募投项目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实施主体选择、产能消化风险、效益测算、关联交易、商誉减值风险、财务性投资认定及新增折旧摊销影响等内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