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設立提名和薪酬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議事規則》。該委員會由3至5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佔比過半數,至少一名委員為不同性別,且至少三分之一委員具備財務專業背景。委員會成員不得由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擔任。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獨立董事擔任,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與組成、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評估獨立董事獨立性、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選任標準、物色並推薦合格人選、提出董事委任或重選建議、制定薪酬政策與考核標準、審議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審批執行董事服務合約條款、審議高級管理人員離職賠償安排、提出股權激勵計劃建議等。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決議需經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涉及利益衝突時,相關委員須迴避表決。本規則自2026年3月27日起生效,原有版本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