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自2026年3月27日起生效,原2024年版規則同時廢止。審計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工作機構,由3至5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並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獨立董事擔任,負責召集和主持會議。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監督財務活動、審核財務報表、監督內外部審計、審議利潤分配方案、評估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監督薪酬制度、審核外部審計機構聘任與薪酬、協調內外審計工作、制定舉報政策等。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決議需經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涉及利害關係時委員須迴避表決。會議記錄由董事會辦公室保存,決議結果須報董事會。本規則依據《公司法》《上市規則》等制定,由審計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