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融资租赁交易)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06)于2026年3月27日与宁夏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作为出租人,以人民币1,620,000,000元向承租人购买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风力发电设备,并将该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为132个月。租赁本金为人民币1,620,000,000元,租赁利息总额约为人民币320,000,000元,租金含增值税,由承租人按季分期支付。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名义价格人民币100元购回租赁物。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承租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的一部分,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该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