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长生))
吴长生作为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独立董事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