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年度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及自查文件,确认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以外的职务,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且每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出具专项意见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