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份变动行为进行规范。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情形、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并禁止融券卖出及开展以本行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需按规定申报持股变动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