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保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保理方式包括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具体以单项合同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开展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