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主要子公司及核心业务,包括化学碳粉、半导体新材料、打印耗材等,重点覆盖采购、销售、资金、资产及项目投资等高风险领域。评价结果显示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无重大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结论的事项。
